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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山秋 发表于 2007-9-7 21:29

有无数学高手

本人英文OK,但数学麻麻,谁能解下面的题:

  三个人走进一家旅馆要一个房间。接待员说一个房间是 30 元所以每个人付了10元。过后,接待员发现错误,房间应该是25元。他叫一个服务员帮他向三个人退还 5 元。这个服务员嫌找零钱麻烦,决定退还每人 1 元,自己收下 2 元。最终每个人付 9 元 加上服务员私吞的2 元,总共 29 元。但是最初付的房费是 30 元,这 1 元差额哪里去了?

满山秋 发表于 2007-9-7 22:03

看来没有,明天开古

长不大 发表于 2007-9-7 22:04

哦,我數學補攷兩次纔能過的,還是畱給LX解決吧

timuel 发表于 2007-9-7 22:21

别被字面混淆了正确的逻辑。

25+2+3=30

那两块是包含在27块里面的。

肇庆股神 发表于 2007-9-8 12:14

这条题目就是要混淆人的思维,其实是三个人付了25元,然后拿回3元,服务员拿了2元。
25+3+2=30,只不过是用不同的说法来误导人!

长不大 发表于 2007-9-10 15:31

高手,佩服!

满山秋 发表于 2007-9-10 21:13

高手林立, 准备隐形

小辫子米米 发表于 2007-9-12 20:57

3.4楼的解释好象并不能说服人啊~~~~~~~~~~~~~~~并不能说明:(10-1)*3+2=29哪里出了问题。

应该是有另一种解释的~~~~~~~~~~

满山秋 发表于 2007-9-12 22:18

米米提得好, 我的解释是,应该从支出等于收入来考虑:

三个人原来支出了30元,
   旅馆收入了30元,    30 = 30
   旅馆发现有错, 旅馆只收了25元,服务员拿了5元:  30 = 25 + 5
   服务员将5元分为3元,和2元:  30 = 25 + (3+2)
   服务员退3元:      30 - 3 = 25 + 2
结果是,三个人支出了27元, 旅馆收入了25元, 服务员收入了2元:  27 = 25 + 2

  27 + 2 的意义是: (结果支出 + 部分收入), 当然是不可能等于原来的支出

timuel 发表于 2007-9-12 22:26

那两块包含在27块里面,所以不能27+2,这不是已经说明了吗?

解释太清楚的话就不好玩了。

小辫子米米 发表于 2007-9-13 08:44

8楼讲的甚是~~~~~~~~~~~~~~~~~~~

9楼:清楚不好玩,不清不楚就好玩?
    另,是不愿意讲清楚还是讲不清楚,这也是个问题
  三,为什么2块是包含在27块里面的呢?我一直想不通

timuel 发表于 2007-9-13 11:00

[s:181]

退回三块给客人,也就是相当于客人交了27块,这27块当中老板收了25块,服务生私吞2块……

i_kent 发表于 2007-10-25 12:13

………………
需要数学高手么?……

这个问题主要在于“最终每个人付 9 元 加上服务员私吞的2 元,总共 29 元”
由于本来每个人都是交10块的 退了1块以后就是每个人实际上是交了9块
3*9=27
但是他们交的27块并不是全部用来缴租的,其中25是交了房租,还有2块让服务员给私了,25+2=27
3楼已经说得很明白了……

中山 发表于 2007-10-28 09:22

这个算数学问题么?

☆寒☆ 发表于 2008-1-27 19:30

一个学期看了,5次左右.晕...

miracle 发表于 2008-1-27 20:48

这种东西我连看完的耐性都没有~ [s:190]

不要天才 发表于 2009-5-19 19:48

说白了,场景中“最终每个人付 9 元......”就是错误的。。。那一块钱并不存在!

Hifly 发表于 2009-9-26 13:11

N年前还翻左俾导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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