肇庆学院紫荆社区's Archiver

GILⅡZΕRΟ 发表于 2008-11-22 21:51

经济与管理学院版规,来者必看!!!

一、本版定位及宗旨 
 
本版为紫荆社区BBS经济与管理学院版  
本版为了方便论坛上的各位成员进行浏览,促进成员之间的紧密关系,同时也满足大家的需求,希望新来者细心阅读,多多支持!

二、版面管理

1、发文原则  
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本社区站规 ,不进行恶意人身攻击 ,
不进行恶意校际或院系之间挑衅。
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、谣言 ,
不欢迎各种盈利性质广告 ,
[color=red]不支持恶意征友及各类变相诤友[/color]
不得灌水或连续在同一帖子进行回复,
不得在贴上添加任何其他网站的超链接(相册除外)。
近来,发现有成员只用图片来回复,望大家以后注意不要这样灌水咯,否则......

2、删文原则  
根据版面文章数量及上限,及时清理版面水文。 
有违发文原则及导致封禁的文章酌情删除。
有碍版面正常秩序及内容不当的文章,一经发现一律删除。
已过有效期的帖子版主会进行适当处理。  

3、封禁原则
违反本社区站规者,参照本社区站规封禁,并交由站务处理。
发布违法言论者,封14天,交由站务处理 
[color=red]恶意侮辱、攻击版务,封7~14天 [/color]
恶意挑起院系学校之间争端,影响极坏者,封7~14天
[color=red]影响版面秩序,引起大家不满,有意捣乱者,封7~14天 [/color]
进行恶意人身攻击、诽谤者,影响极坏者,封7~14天
恶意灌水者,封3~14天
一文多发、多转者,封3-14天
[color=red]恶意征友,包括变相征友,封14天[/color]
其它违反发文原则及影响版面质量者,酌情封禁
符合以上条件者,可由执行版务先行警告,警告后态度良好者,可酌情处理。
本版版主接收成员投诉,并且严格处理

三、其它  

本版规与站规发生冲突时,以站规为准  
本版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现任版务所有  
对版规的意见和建议,经版务讨论后,可参考修改版规,并在本版发布  
版规执行过程中由执行版务灵活运用,如有突发事件,可先处理后整理  
本版规由颁布之日开始执行

四、如发现违规行为,会员有义务联系版主或管理员。

[[i] 本帖最后由 GILⅡZΕRΟ 于 2008-11-22 22:12 编辑 [/i]]

回忆录 发表于 2008-11-22 22:04

(myzqu40) 这个规则写的好,详细具体,版主不错(myzqu26)

我地球 发表于 2008-11-22 23:46

恩,版规是应该有的了。
要完善。(myzqu12)

6`魔。 发表于 2008-11-22 23:48

咁我要唔要写呢?

回忆录 发表于 2008-11-22 23:53

回复 4# 6`魔。 的帖子

自己决定咯,看需求来写

6`魔。 发表于 2008-11-22 23:54

等我返去谂下先得~~~

xiao青 发表于 2009-5-31 13:41

嗯嗯,很好

苏薇 发表于 2011-7-24 23:59

(myzqu11)

页: [1]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7.2  © 2001-2009 Comsenz Inc.